近日,定南县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成功办结。
7月12日,缴存人黎女士携带《商品房认购协议》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授权承诺书》与房地产开发楼盘业务人员一同来到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南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仔细核对相关材料,耐心告知业务办理事项,在各项业务材料和信息确认无误后,分中心工作人员为黎女士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下一步,定南分中心将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及为民服务力度,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减轻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