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驰而不息扬正气、淬铁军、树形象、促执法,6月9日,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制定出台的《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八个严禁”》,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着装规范、廉洁纪律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切实提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八个严禁”剑指作风纪律“顽疾”,包括严禁趋利性执法;严禁随意性执法;严禁选择性执法;严禁漠视、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严禁违规着装;严禁工作日饮酒和执法工作时吸烟;严禁违反工作纪律;严禁违反廉洁纪律。此次“八个严禁”的出台,是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系统从严从实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基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行动。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基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加强教育引导,对发现违反“八个严禁”的行为及时查处,确保“八个严禁”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落地见效,切实维护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