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
7月1日起施行
6月23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实施的有关情况。
新修订的《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赣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的背景源于原“两个办法”实施五年来的深刻变化,新规将原归集与提取合一的办法拆分,并新增缴存监督与执法内容,为规范管理筑牢了制度根基。
新办法带来的实惠直观而具体。在提取方面,政策“礼包”覆盖多个生活场景:新增缴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购房契税、因突发事件致困及住房更新改造等提取情形;租房提取额度显著提升,以中心城区为例,以往无房夫妻每月合计最多提取1500元,如今双方可分别申请1500元,家庭月提取额度实现翻倍;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标准也从每平方米900元提高至每平方米1500元。还贷提取同样优化升级,在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即便公积金部分未结清,提前结清的商贷本息也可申请提取,且结清后提取时限从24个月内调整为当年及次年均可申请,为职工资金周转留出更充裕空间。
贷款政策的调整更显精准务实。新办法最核心的变化在于优化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以购房地住房套数与贷款使用次数综合认定”模式,全面推行“认房不认贷”新认定标准,结清后的公积金贷款不再计入使用次数;同时,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三区的住房套数不再合并计算,改为分区独立认定,降低了合理购房需求的门槛。家庭代际互助机制的引入尤为暖心: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参与贷款,即便不作为共同借款人,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共同购房时额度无需按份额划分,有效盘活家庭沉淀资金,减轻了青年群体及多子女家庭的还款压力。
据悉,新办法有效期为5年,施行前已受理的业务仍按原政策执行,新受理业务则全面适用新规。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紧扣“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的改革要求,持续释放公积金的住房保障效能,让制度红利更公平、更便捷地惠及每一位缴存群众,为赣州百姓的“安居梦”注入更强动力。(记者黄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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