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推动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科学合理使用专业技术岗位,根据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职称申报岗位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对象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市直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二、核准原则
1.按相关规定,使用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的实有人员数与教职工(事业)编制数一同纳入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总额,科学设置岗位。
2.本单位存在2025年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目前尚未聘任人员,须先办理聘任后,再进行岗位审核;单位已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在职称申报职数核准前请及时进行聘用岗位核销。
3.已聘任在相应层级岗位的转评人员,纳入核准范围。
4.为及时准确摸清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未占岗聘任人员的情况,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须填报《中小学教师职称截至目前未占岗聘任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并由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审核。
5.符合我省有关规定的突出贡献人才、援疆援外人员、卫生抗疫一线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纳入核准范围。
6.今年职称申报职数核准工作继续采取“诚信申报、单位承诺”原则,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订《职称申报工作承诺书》(附件3)。
三、核准程序
1.单位申报。市直事业单位以最近一次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的“专业技术岗位”栏目信息,填报《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职称申报职数计划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人社部门不再审核盖章),两张表一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2.部门审核。请市直主管部门汇总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岗位审核及拟申报职称情况,将《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职称申报职数计划表》、单位最近一次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赣州市2026年职称岗位审核及拟申报职称情况汇总表》(附件2)、《职称申报工作承诺书》和《中小学教师职称截至目前未占岗聘任人员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南楼1011室,电话:8179808,邮箱:gzsrsjzjk@163.com)。
3.核准公布。市职称办5月18日至5月22日集中受理相关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根据相关核准原则和主管部门的核准内容,依托“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对相关数据进行核验。核准结果纳入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管理,核准后各事业单位在拟申报人数范围内进行申报,超人数范围申报将无法在系统进行提交。
四、注意事项
1.各事业单位要科学合理逐年使用空缺岗位,主管部门要认真监督执行。特别是对根据单位空缺岗位情况推荐职称申报的人员,应在职称评审期间,预留其申报职称所对应的拟聘用岗位,做好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效衔接。涉及申报2026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的,应保证岗位的合理统筹使用。
2.各县(市、区)职称申报岗位审核工作由本地人社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可参照市直做法,通过“一表同享”上报相关数据;已实行“县管校聘”改革的县(市、区)岗位要向乡村等薄弱学校倾斜。请于5月22日前填报《赣州市2026年职称岗位审核及拟申报职称情况汇总表》(此表分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其他系列三类分别汇总)和《中小学教师职称截至目前未占岗聘任人员信息登记表》的纸质版、电子版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附件:1.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职称申报职数计划表
2.赣州市2026年职称岗位审核及拟申报职称情况汇总表
3.职称申报工作承诺书
4.中小学教师职称截至目前未占岗聘任人员信息登记表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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