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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助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模式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5/08/10 3.6k 阅读 179 点赞

8月7日上午,赣州市政府新闻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助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模式工作开展情况和最新的政策调整内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马玉礽作主题发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技术科科长张益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指导科科长张伟安出席并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新闻发布科)科长蓝丹萍主持发布会。

蓝丹萍: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赣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为了让社会各界了解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助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模式工作开展情况和最新的政策调整内容,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马玉礽先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技术科科长张益敏先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指导科科长张伟安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朋友有:香港经济导报、大江网、今视频、江西手机报、赣南日报、赣州广播电视台、赣南红客户端、客家新闻网等。欢迎大家的到来!

下面,请马玉礽副主任介绍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助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模式工作开展情况和最新的政策调整内容。

马玉礽:

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我主要向各位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在助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模式的工作情况和最新的政策调整内容。

近年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着眼职工住房需求新期待、新关切和房地产市场发展新趋势、新变化,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主动作为,因地制宜推出一系列惠民举措,全力支持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推动了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近年来助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模式工作开展情况

1.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出台了降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额度、调整公积金使用次数认定标准、统一全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取消公积金贷款限制条件、优化贷款发放规定和上浮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持续加大政策供给。今年1-6月,发放贷款5561笔、金额29.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10.22%,全省增长排名均第2;支持职工购房面积72.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47%,全省支持购房面积排名第2;个贷率85.99%,资金使用率全省第1。

2.支持“租购并举”,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不同群体住房消费需求。一是支持首付款提取和直系亲属代际购房提取。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不足部分,经父母、子女同意,可以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余额。二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标准。中心城区租赁普通自住住房提取额度由原来的1170元/月提高到不超过1500元/月,其他县(市)由原来的720元/月提高到不超过1000元/月;三是优化租房提取条件。职工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即可按照租赁普通自住住房申请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四是增加租房提取频次。在租房按年提取基础上,先后增加租房按季和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模式。五是支持全额提取月缴存额支付房租。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青年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可按月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今年1-6月,我市办理首付款提取888笔、金额1.34亿元,较去年分别增长73.43%、109.38%;租房提取7.29万人次、金额2.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6.75%、21.16%。

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公积金,助力城市更新提升。优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除本人及配偶外,增加父母或子女作为提取对象;提取时限由竣工验收备案1年延长到2年;无法提供个人实际支付费用正式发票的,可以其他证明材料代替。同时,扩大提取范围,支持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以来,累计办理电梯加装、更新、改造提取282笔、金额914.01万元,业务办理笔数和金额均列全省第一。

4.支持公积金区域合作,助力缴存职工跨市安居创业。一是恢复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可按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贷款;我市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的,可按我市公积金提取政策申请购房提取。二是全面开展全国异地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自2024年9月,全国任何地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均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我市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符合我市提取政策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截止2025年6月底,共办理异地购房提取270笔、金额507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5.68%、30.9%;发放异地贷款1395笔、金额6.6亿元,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5.降低保证金收取比例和支持“白名单”项目配套融资,助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融通

一是将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期房贷款保证金收取比例统一调整为3%,同时对列入了市保交房的高风险项目,提前释放贷款保证金支持其项目建设。去年7月以来,减少收取保证金4515.88万元,提前释放保证金611笔、1278.97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助力高风险项目顺利保交楼、保交房。二是加大对保交房项目政策支持力度。对配套融资的受托银行按1:1配比存储资金,调动受托银行持续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确保项目顺利交付,减少贷款违约。去年7月以来,激励9家合作银行为“白名单”项目配套融资26.62亿元。

二、最新的政策调整内容

近几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每次会议必有政策调整研究议题,目前已先后优化调整了几十项公积金政策。今年,我们召开了两次公积金管委会会议,第一季度优化调整了3项公积金政策,已落地施行;第二季度优化调整了5项公积金政策,下面就5项公积金新政策做个介绍:

(一)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含人才住房)

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缴存人,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保障房贷款)。保障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贷款可贷额度在现行贷款计算公式的基础上上浮40%,但最高不得超过调整后的保障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二)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业务政策

1.优化“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95%(含)时,“商转公”业务办理时限条件统一调整为“借款申请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偿还原商业贷款期限满12个月(含)以上,且近12个月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2.调整“商转公”贷款额度规定。将“购买原抵押房屋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额度须扣除已提取金额”的规定调整为“购买原抵押房屋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额度加上已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原抵押房屋总价”。

3.若原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低于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商转公”转贷金额不得超过扣除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后的房屋总价。

4.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办理了首付款提取或购房提取,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的额度须扣除已提取金额”的规定,调整为“贷款额度加上已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三)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政策

1.延长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限。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限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即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结清的时间为准,24个月以内有效。

2.缴存人家庭在我市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符合提取条件的,五年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所购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3.将“对所购住房办理过购房提取的,该套房屋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已还款本息总额大于其购房提取金额,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按年提取”的规定,调整为“对所购住房办理过购房提取的,该套房屋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已还款本息总额加购房首付款金额大于其购房提取金额时,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按年提取”。

(四)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政策

1.上浮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经我市人才认定部门认定的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调整后人才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双缴存人(夫妻双方)120万元,单缴存人(夫妻一方)105万元。

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经我市人才认定部门认定的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可贷额度在现行贷款计算公式计算的基础上上浮40%,但最高不得超过调整后的人才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3.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取消原人才租住普通商品住房提取标准规定,调整为:经我市人才认定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可按月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当月提取额按上月缴存额度计算。

(该政策拟与我市市委人才办下发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5年修订)通知的时间同步实施)

(五)延续和完善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

1.延续执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至2027年4月30日。

2.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

一是取消“缴存基数超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税减除费用标准的,还需提供本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证”的开户条件。

二是取消“从单位在职缴存职工转为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或缴存人从异地转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的,申请贷款前至少在赣州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存满6个月(180天)”的规定。

三是从单位在职缴存职工转为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的,在退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原以在职职工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须封存6个月(180天)及以上才可申请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无需封存6个月(180天)及以上。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建制30周年。下一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总基调,对照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政策供给,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稳定器、压舱石的保障作用。同时,继续做好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健全完善职工意见建议和社会热点关切的收集反馈机制,不断优化调整政策内容,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加精准、实用。通过持续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努力推动取得更大成效和更好经济社会效益,助力广大缴存人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更加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助力惠民生、扩内需、促发展,奋力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十五五”期间取得新成效。

蓝丹萍:谢谢马玉礽副主任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大江网:能简单介绍一下“商转公”政策优化调整后,办理条件较调整前有什么不同?能举个具体例子吗?

蓝丹萍:谢谢记者提问,这个问题请张益敏科长回答。

张益敏:调整前后主要区别有:一是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偿还原商业贷款时限上不再区分单双职工。二是缩短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限,“商转公”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限与申请其他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一致,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三是偿还原商业贷款时限由之前的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统一降低至12个月(含)。

比如:缴存人张三购买一套100万元的商品住房时,申请商业贷款80万元,办理购房提取30万元,还款满12个月及以上后,贷款余额为75万元,符合“商转公”转贷条件。按原政策,最高可贷金额为45万元;政策调整后,最高可贷金额为70万元。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看到,政策调整后,“商转公”能贷到更高额度。

蓝丹萍:谢谢,请记者朋友继续提问。

今视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普通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政策上有什么区别?

蓝丹萍:谢谢记者提问,这个问题请张伟安科长回答。

张伟安:主要是“两高一低”:1.更低的首付款比例要求,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含人才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更高的贷款额度上限。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含人才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即双缴存人(夫妻双方)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单缴存人(夫妻一方)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5万元。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上浮。

3.更高的可贷金额。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含人才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可贷额度在现行贷款计算公式的基础上上浮40%,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除多子女家庭、人才家庭和装配式商品住房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上浮。

香港经济导报:我们发现近年来公积金政策调整很多,请问市公积金中心政策研究制定的程序或者流程是怎样的?

蓝丹萍:谢谢记者提问,这个问题请张益敏科长回答。

张益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业务政策会商研判和评估机制。严格按照“意见征集—调查研究—会商研判—报备审核—管委会审议”流程研究制定政策,确保政策精准合规。同时,还制定了业务政策跟踪评估管理办法,定期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并向管委会汇报政策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优化调整政策。2021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会商研判35次,发放网络调查问卷7期,公开征求意见4次,开展各类座谈调研会议、活动47次,收集意见建议409条,共吸收采纳并转化有效成果181个,开展政策跟踪评估4次。

江西手机报: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延伸至银行网点,能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工作开展情况吗?

蓝丹萍:谢谢记者提问,这个问题请张伟安科长回答。

张伟安自2022年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将54项住房公积金高频业务延伸至9家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221个网点,延伸网点覆盖各县(市、区)乡镇,构筑15分钟便民服务圈,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出门办 就近办”。

截至2025年6月底,各受托银行服务延伸网点累计办理各类公积金业务9.72万笔,其中归集业务4.64万笔,提取业务3.09万笔,贷款业务1.7万笔,证明打印0.21万笔,其他业务0.08万笔,今年6月底贷款分流比已达97.22%,综合业务分流比超过50%,有效缓解了窗口业务受理压力,减少了办事群众等候时间。

蓝丹萍:谢谢。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如果想了解更多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以及政务服务,大家可以关注“赣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平台,也可以会后向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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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