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底,职工曾某将一处非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取得相关交易材料后,次日便以购买二手房为由,在我市套取住房公积金16万元,并于次月初将该房产转卖他人。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南分中心经过认真核查,认定属于违规套取行为,分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前往曾某所在单位,面对面讲解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严重法律后果,以及对个人信用的影响。经过耐心劝导,曾某深刻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将16万元骗提资金全额退回。
下一步,龙南分中心将持续加强提取业务审核与跨部门信息比对,对违规套取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制度严肃性和资金安全。